廊坊市修订网约车管理办法 强化平台责任与安全监管
2026.01.05 15:53
据廊坊市人民政府消息,廊坊市近日修订并发布《廊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》。新《办法》共六章47条,旨在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保障运营安全与乘客权益。其核心变化包括新增对聚合平台的监管条款,调整许可条件与核发流程,并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。
新《办法》适用于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平台公司、驾驶员及车辆,涵盖申请、审批、运营、监管全流程。主要内容围绕以下几个核心板块展开:
一、网约车平台公司。明确了平台公司的申请条件、许可流程及经营要求,强调其需具备相应的互联网平台、数据交互处理能力,并将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。
二、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。规定了驾驶员的从业条件,包括相应驾驶证及3年以上驾龄,无特定犯罪和严重违章记录。同时,对车辆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三、网约车经营行为和权益保障。确定了平台公司的安全运营主体责任,要求其落实安全生产,并明确了聚合平台的相关责任。其中包含多项惠民举措,如要求明码标价、不得随意加价,以保障乘客权益。
四、监督管理。明确了各部门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与措施。
在具体申请条件方面,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、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在服务所在地的服务能力等。个人自有车辆申请运输证需提交申请表、与平台公司的入网意向书、车辆及驾驶员相关证件等材料。申请从业的驾驶员需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、暴力犯罪及吸毒记录等安全背景要求。
与原政策相比,新《办法》主要增加了对聚合平台的监管,并依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要求,调整了相关许可条件与流程。
